晋中职院行字〔2019〕50号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每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切实使评审工作做到“三严格一及时”即“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审查成绩排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树立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标杆和导向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并设立评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各二级学院成立本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规定条件认真进行评定。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 长:常兴旺
副组长: 曹晨光、袁体芳、田进誉、张永英、魏丽萍、赵文革、施丽萍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杨 俊、李志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曹晨光
办公室副主任:杨 俊 李志强 刘文华
成员:胡江虹、祁美华、高 明、郭景念、王慧荣、王建伟、李 涛、刘建峰、武翠丽、各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员、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
职责:
1.在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的评审工作;
3.汇总上报各二级学院形成的评审结果;
4.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及申请基本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学习年限要求
全日制高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
(三)成绩要求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本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若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含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专业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适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级赋分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评审工作组对技能大赛、学术研究、创新发明、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精神文明、荣誉称号和技能证书(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证等以及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录的证书)8个方面进行评级鉴定,积分排名。除技能证书项目实行分值累计外,其它项目均取最高等次对应分值,详见附件4。
三、国家奖学金工作流程
根据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国家奖学金工作主要流程如下:
(一)名额下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办公室接到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后,根据当年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测算各二级学院学生分配名额,并通知到各二级学院,依照“学生自愿报名、教务处成绩筛选兜底检查、实训中心鉴定(证书、大赛级次)”三结合的要求,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推荐本学院国家奖学金人选参加全校的综合评审。
(二)组织申请与评审
1.广泛宣传
学校应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并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的主要内容;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工作前,学校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2.组织申请与评审
(1)个人申请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后,学生根据本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二级学院公布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和申请通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内初评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长、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负责聘任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向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3.学校审查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归集本校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各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校奖助学金工作领导组审核。经学校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的公示,如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由教育部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四、国家奖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在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学校及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评审程序,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从学生申请开始,在班级、年级、二级学院、学校的各级评审过程中,都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要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规范、标准严格。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履行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的义务,努力从事更多的公益服务活动,学成毕业后,传承爱心,努力回馈社会、回馈人民。
3.学校将切实加强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每年9月份开学以后,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报立项,待审批后组织评审。
4.国家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的拨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5.在申请申报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学年度有关奖项评选资格,且不允许参加其他学年度学校所有奖项的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由奖学金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7日